三亚日报记者 刘佳

营商环境是“城市软实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必须增强法治意识,三亚以制度建设年为契机,践行新发展理念,提升处理商事纠纷的专业性和便利度,创新涉企案件调解思路,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

指尖立案+网络开庭

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

“没想到立案也可以通过手机办理,太方便了。”8月13日,安徽博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因工程地在三亚,如要立案应当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博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海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有效地减少当事人诉累。

据介绍,相比以往需要当事人到当地法院实地立案,“海南移动微法院”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选择,提高立案质效。

三亚不仅实现了立案“动动手指”,还为当事人提供网络庭审。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了疫情反复,为减少人员流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个案实行网络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

当事人梁某与海南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因梁某未在海南,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特选择互联网开庭,为双方当事人节省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

2021年实现网上开庭101次,1月至今网上立案申请199件,审核通过39件,跨域立案17件。

三亚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先后制定《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工作规范(试行)》《网上立案工作规范》等多项规定,实现了立案环节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推出自贸区(港)建设诉讼服务、跨域立案、老弱病残孕案件绿色通道,引进智能导诉机器人“小雅”等便民措施,努力做到一站式立案、全方位服务。构建“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立案新模式,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上线“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开通12368热线与诉讼服务网,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实现诉讼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

大事化小

建立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问题,一头牵着百姓民生,一头关系城市发展。

近日,三亚中院法官陈太洪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多宗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据了解,宋某、阳某等购房人与三亚铱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依约支付了购房款和办证费用后,却遭遇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产权证等问题。

在询问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下,陈太洪等法官调解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为双方分析案情,适时安抚双方的情绪,通过释法明理、言明利弊,解开双方的心结,同意以调解的方式了结纠纷,为多宗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亚中院不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制定《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调裁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将三亚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个调解组织纳入平台,通过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诉调对接、均衡分案机制,确保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不“破”不立

淘汰不良企业释放市场活力

“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才有了如今这个圆满的结局。”11月15日,三亚中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破产案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举措化解房地产风险,帮助困境企业摆脱危机,促进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申请人王某梅因被申请人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未按时向其交房,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房款,于是申请依法裁定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为避免引发公司资金链断裂、购房人退房潮等连锁效应,形成“半拉子工程”,进而影响到项目内多户业主的共同利益。立案庭法官调整办案思路,先后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向其明法析理,为他们出谋划策,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就退还房款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这样的做法既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又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还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双方的高度赞扬和认可。

此前,三亚创立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资金制度,设立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资金,及时启动资不抵债甚至无任何财产的空壳公司的破产程序,淘汰不良企业。市两级法院还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全省首份市级层面“不动产司法类登记业务受理授权合作协议”,通过开展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业务,破产程序和执行查控系统的有效对接,推行网络查找财产、拍卖,降低财产调查和财产处置的成本。

今年,三亚市两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案件82件,涉及拍卖标的物182件,成交52件,成交额1.21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3.24%,溢价率 44.33%。网络发起财产(包括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股权、车辆、不动产等)查控11430次。共有破产案件26件,已结14件。其中申请破产12 件、申请清算3件、强制清算4件、进入破产7件。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打通企业注销瓶颈,三亚中院还先后与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所涉及的注销登记有关问题达成共识,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达成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印发了《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合议庭的通知》。

多元化解纠纷

争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最便捷城市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1月,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揭牌,中心以《新加坡调解公约》为基础,旨在促进国内外企业及客商有效地预防和友好地化解争端,形成独具三亚特色的多元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

前不久,中心受理了一件在委托事务推进过程中,某公司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双方对后续服务费的支付产生分歧的案件。调解员把调解室分别“搬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办公室,经过认真研究和充分沟通后,调解员站在独立、公正的角度将利害关系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剖析,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由公司支付部分服务费,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

“这一案件体现了调解便捷、高效的特点,而调解员主动贴心的进行调解的工作方式,也体现出了商事调解在化解纠纷的多元机制中具有自身特色。”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汪印琪介绍,中心以争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最便捷城市为己任,积极探索调解模式,努力满足各类多元化调解需求,破解商事解纷难题,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企业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更好地发挥商事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与三亚两级法院、涉外法庭加强合作,开通司法确认直通车,为纠纷化解铺设快车道。

三亚中院建立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有效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机制,以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为主体,将诉讼、调解、仲裁三种争议解决方式无缝对接,极大地便利外商、港澳台投资者纠纷解决,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该机制荣获今年第二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二等奖。

原告刘某与被告戴维(美国人)是朋友关系,因被告向原告借款不还,诉诸法院。涉外法庭邀请国际志愿者,在向被告介绍我国法院的审理程序等、打消其顾虑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在国际志愿者的协助下,法官用英文全程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涉外法庭目前有10名专家调解员,4名心理咨询师(参与涉外家事案件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以及以英文、西班牙语、俄罗斯语为母语的3位外籍人士作为法庭的诉讼服务国际志愿者。

自2019年9月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33件,结案868件,结案率84.03%。目前通过“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委托调解国内外案件共216件,调解成功92件,调解前置成功案件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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