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海口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11月20日(含)以来有宁波市旅居史, 12月1日(含)以来有绍兴市旅居史,12月2日(含)以来有杭州市旅居史,12月 3日(含)以来有南宁市旅居史,12月4日(含)以来有安溪县旅居史,12月5日(含)以来有桂林市旅居史的入琼人员,以及 11月22日乘坐过G7535次高铁(上海虹桥-温州南)、12月 3日乘坐过大巴(桂AB6207)从广西南宁到福建安溪、12月4日乘坐过K1048 次列车(上海-漯河)的旅客,尤其是与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并联系开展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该中心提出,请市民和游客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建议市民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市,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外地旅游、出差返琼人员建议返回海口后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

该中心倡导广大市民和游客继续保持高度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遇到问题请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标签: 海口市 疫情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