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2月9日讯(记者马珂 实习生王菲)12月9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吸取个别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教训,海南省将压实“四方责任”,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全面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健全平急一体化指挥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县指挥机制建设,24小时值守,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高效,始终保持激活状态。进一步完善协查机制。在协查过程中,各市县要落实“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思想,任务下达的第一个市县实行“首接负责制”,即在落实管控措施的同时,及时开展全流程的核查工作,期间发现关联人员转移至省内其他市县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市县,并主动对后续管控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相关市县接到推送的协查任务后,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并将风险人员管控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任务来源市县。

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采取网格化方式规划设置发热门诊,确保各地各县(区)均有发热门诊,引导有发热等症状患者在本县(区)就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能力。对发热门诊患者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血常规检测,切实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通知》指出,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要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本行业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于疫情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同时,《通知》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到有疫情防控方案、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要在本单位建立自查机制,及时发现防控工作任务和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外出返岛员工的管理,禁止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培训、会议、聚会等活动。

《通知》明确,所有人都应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对落实“四方责任”不到位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属地政府,视情况启动问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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