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愈发成为驱动企业发展的引擎。如何以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有体制机制的顶层保障,要有各项细化规定明确权责与界限,还要发挥各项激励制度的“指挥棒”作用。

日前,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面向全垦区印发系列文件,对科技创新工作做出指导和规定。

继《海南农垦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后,《海南农垦科技创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科创管理规定)《海南农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经费管理规定)出炉,以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引擎和支撑作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体系,规范管理集团科技工作。

根据科创管理规定,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包括科技规划的制定、科技项目需求提出、立项、实施和验收,科技投入和考核管理、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科技创新奖励及研发机构管理等工作。

完善体制机制

层层落实责任

据了解,海垦控股集团实行“集团统筹,分工协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并成立海南农垦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小组,统筹负责创新体系建设,创新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服务、 督促和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重点项目和工作取得实效。

科创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海垦控股集团将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纳入总部和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职责范畴,要求各下属公司要做好领导分工、人员岗位和职责设置,并进一步明确各二级产业公司和农场公司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在科技发展规划上,海垦控股集团注重对标对表国家产业发展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因势利导,引导各部门和下属企业加快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的转化,服务产业发展,并针对集团产业发展中存在技术难题,进行重点科技攻关。

围绕发展重点

驱动科创引擎

同时,海垦控股集团将科技项目分门别类,并分别设置管理细则,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用和带动作用。值得一提的是,该集团要求自设科技项目要聚焦集团主业,发挥产业优势, 以技术转化为主,以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为主要研发方向,研发、贮备新成果,提升发展动力,为产业持续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提高品牌溢价能力,推动产业和集团科技水平进步。

同时,经费管理规定提出,海垦控股集团每年下发科技项目需求征集的通知,在下属公司提出研发需求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集团产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卡脖子”问题和关键技术瓶颈,确定年度重点研发任务,与相关科技单位及专家进行编制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在科技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既要确保项目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又要发挥各相关单位的协同作用。科创管理规定明确,科技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既享有项目经费的支配权,也负有项目实施及完成的责任。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指导、资源协调。

此外,项目承担企业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项目实施全过程,明确项目知识产权目标,掌握知识产权动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强调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并取得成效。

落实经费保障

设立科创奖励

科创管理规定还从经费保障方面作出规定。

海垦控股集团及各二级产业公司要逐年加大科技经费的投入。其中,集团每年安排一定的科技经费,用于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配套经费,用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用于支持海垦控股集团内部自设科技项目等;鼓励各下属公司积极向各级政府部门争取财政科技经费,鼓励各下属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进行科技创新。

此外,海垦控股集团还将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对业务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在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创新。

标签: 科技创新 相关规定 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