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

以专业化检察服务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2022年元旦前夕,三亚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正式挂牌成立。

这是海南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又一举措。当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正全力推进国际种业、深海科技、大学城产学研等产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保护中心将立足检察职能,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窗口作用,积极开展线索举报投诉、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维护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和市场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2021年,海南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打一场科技翻身仗”的部署要求,积极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的综合性司法保护,确保以更加专业化检察服务为海南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跨地区集中管辖

实现试点工作全覆盖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海南纳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省份。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研究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省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并明确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地区集中管辖。

何为跨地区集中管辖?即以指定管辖方式由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管辖包括海口在内的琼北片区12个市县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由三亚市城郊检察院管辖包括三亚市在内琼南片区的8个市县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由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应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对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提起公诉并履行相应的上诉、抗诉检察职能。2021年8月30日,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共同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全省覆盖。同时,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三亚市城郊检察院、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对琼山区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通过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形成检察监督合力,构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机制。

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组建专门队伍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也不例外。对检察机关各项职能进行优化整合,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案件具有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等特点,一个案件往往可能同时涉及民事确权、行政执法、刑事追诉等多个方面。过去,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多地侧重刑事方面,而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主动性,探索和实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中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试点以来,省检察院在全院范围精选具有多年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经验以及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检察干警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将分散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由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履行。同样,其他试点院均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组建了专门办案组织,为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提供了专门力量。

加强规范化建设

凝聚多方保护合力

要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要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职能,更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等单位的协作。

加强协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省检察院牵头与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也分别与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印发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整合了知识产权执法司法资源,形成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合力,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根据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的需要,各试点院在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其他方面措施不断。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台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备案工作。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形成工作配合机制,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综合性保护。

点对点指导

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

据统计,2021年海南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2人,同比增长1.9倍,其中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3人、侵犯著作权罪2人、侵犯商业秘密罪1人、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16人,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坚决态度和显著成效。

在案件办理中,各试点院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并突出强化业务指导,明确每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省检察院或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确定一名检察官点对点进行具体指导,及时在审查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审判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高办案质效。特别是在办理涉科研创新案件过程中,落实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对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涉科研骨干的逮捕、起诉要层报省检察院审批。

改革的成效正在显现,海南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得到切实加强,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9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省检察院专门作经验介绍。

下一步,海南检察机关将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建设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检察队伍,提高履职水平,提升工作质效,通过办案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保护创新,切实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撰文/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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