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记者 苏庆明

近日,《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出台,引发各界关注。相关党员干部、企业家、专家学者认为,海南专门针对政商交往行为出台规范性文件,是抓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的创新举措,显示海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向纵深推进。

正反两面规范政企关系

《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列出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10项、负面清单5项,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政商交往正面清单5项、负面清单6项,要求干部依法依规、坦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也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张相国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关键内容,政府工作人员如何跟企业家交往,既服务到位又不打扰企业,则是其中的重点。当前,存在个别干部任权妄为、吃拿卡要、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就与干部没有找准定位相关。有的干部想从与企业的交往中谋利,有的则害怕、逃避与企业家打交道,怕有“违规”嫌疑。

张相国表示,此次出台的文件,既从正面清单的角度鼓励,要求干部光明正大与企业家打交道,畅通政企沟通机制,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又从负面清单角度,为干部与企业打交道中的哪些行为可行、哪些不可行划下红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必将有效构筑起“亲”“清”的政企关系。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丝路研究院(海口)首席专家兼院长张湧说:“指引清单的公布,为投资者和公职人员划定了红线、下线、上线,比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就是绝不能逾越的红线,守信践诺、尽职尽责就是必须做到的下线,树立家国情怀、勇于创新创业就是需要积极争取达到的上线。”

张湧指出,政府作为治理者、监管者,企业作为纳税人、经营者,双方是利益相关者,也是命运共同体,指引清单的出台有助于双方构建亲密无间又亲清有序的关系,优化海南投资环境。

解除思想束缚 鼓励担当作为

在省委政策研究室宣传思想研究处处长董三仁看来,清单的出台,可以更好地鼓励干部在面对企业时勇于担当作为。

“当前有些基层干部在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方面,其实心存疑虑。大原则、大道理都知晓,但在改革开放一线,工作往往比较复杂,比如具体到改革创新上,怎么做才不会陷于动辄得咎、干多错多的窘境;具体到政商交往上,怎么做才叫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他们的理解未必清晰,在实际工作中也就难免畏手畏脚。”董三仁说,通过案例、清单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给予指导、厘清边界,可以更好解除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的补充完善,有利于达成这项制度设计的应有绩效。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夏锋也认为,通过清单模式,可以鼓励政府官员大胆闯、大胆试。“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公职人员如何与企业等市场主体打交道,一直是个敏感问题。有了这样一个文件,加上之前出台的公职人员容错纠错等制度规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就为公职人员积极作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夏锋认为,出台该文件总的目的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这个文件出台是推动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夏锋说,“政府守信程度和办事效率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文件将‘新官不理旧账’等列为不诚信政府行为,表明了政府坚决整治此类弊病的态度,给计划长期投资海南的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这个文件出台很及时,我们企业很受鼓舞。”海南枫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天清说,一段时间以来,有的领导干部“不太敢靠近企业”。“干部不敢和企业打交道,企业的诉求就不能得到及时反映。”在他看来,文件鼓励干部主动与企业交朋友,对企业而言将获益匪浅。

另一方面,刘天清也看到,文件也对企业家如何与干部打交道提出要求。“尤其是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政商交往负面清单,要求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行为,在我看来,其实对企业是一种‘解放’。大家只需要遵纪守法经营,不用花心思花成本去做一些不正当行为,不要想着钻空子。”

张湧表示,投资自由便利在海南自贸港顶层设计“四梁八柱”中居于重要地位,要确保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土地和资金等要素获取、市场和行业等准入许可、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和兑现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清单的出台,界定、厘清了政企关系,有助于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利于制度创新和改革效应释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海南日报海口3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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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营商环境,海南将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摆在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位置,作为清廉自贸港建设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正面清单的引导作用和负面清单的约束作用,督促引导公职人员主动履职、热情服务,亲清有界、公私分明,推动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清单》明确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以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提出在政商交往中要落实惠企政策、助推经贸活动、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等10个正面清单;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要做到禁止不公平、禁止不诚信、禁止不依法等“五禁止”行为。在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中,《清单》提出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光彩事业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做到禁止请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禁止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等“六禁止”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商交往行为的常态化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置相关投诉举报,对在政商交往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因政商交往受到不实举报的公职人员要及时澄清正名,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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