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讯(记者邱江华)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关于申报2023年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明确技术开发应用科研项目资助额度单项不超过60万元。

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开展基础性科研项目和技术开发应用科研项目。

此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时。

据了解,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是为提升省属科研院所的研究创新能力和人才团队建设,促进科研院所深化改革与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开展基础性科研项目和技术开发应用科研项目。基础性科研项目支持各省属科研院所在各自领域,围绕海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的需求开展基础性科研工作。

技术开发应用科研项目引导和支持各省属科研院所在各自领域,围绕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创新科研活动,为攻克制约全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相关产业领域实现技术创新,引进转化或研发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培养一支高水平技术创新科研队伍。

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年龄低于58岁(截至2023年1月1日)。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题或验收以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省农科院和省林科院推荐申报的技术创新科研项目每家不超过28个。省粮油所和省工科推荐申报的技术创新科研项目每家不超过5个。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即可进行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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