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新修订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标准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已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该标准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同时,为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新标准还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强化了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根据新标准的要求,我市交管部门将对目前正在规划、建设、施工的道路标志设施进行更改和调整;对正在使用的道路标志,也将按照交通运输部门要求,进行逐步替换和完善。

(记者 黄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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