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减少办事群众跑动次数,省人社系统推出1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

据了解,海南省人社系统1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包括——


(相关资料图)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动审批;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备案;

· 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备案;

· 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

·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 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海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提醒,这些“不见面审批”事项,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进行在线申报;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窗口收件,邮寄地址为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3室、2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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