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上周,宜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宜昌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出台,对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内容、实施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另外,收费标准将以市发改委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市政府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今年秋季开学后,宜昌城区各所初中和小学实现了“课后服务”全覆盖,家长们的下班时间终于和孩子们的放学时间基本同步,解决了很多家庭的后顾之忧。

“规范”明确,课后服务以学生自愿参加为原则,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有利于提升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的各种课后服务活动。学校要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实行服务项目课程化,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课后服务全面推行每周5天、每天2小时“5+2”课后服务模式。小学、初中提供午间托管服务。小学晚托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寄宿生不晚于21:0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经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探索寒暑假托管服务,根据需求积极提供不同服务项目供学生和家长选择,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课后服务将依托学校“德育加油站”进行,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中做作业,确保在校内小学生书面作业基本完成、初中生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除了作业辅导之外,还可开展阅读、文体、社团等活动。开放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图书角等,组织学生开展各类阅读、影视欣赏等活动。结合学生兴趣爱好,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引导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规范”还对课后服务的组织实施和资源支撑进行了明确。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班级审核、学校组织的实施机制,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服务项目、经费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等内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关于收费标准,要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以市发改委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市政府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课后服务外另外收取其他费用。“规范”要求,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和初中晚自习集体上课或讲授新课、进行文化考试或测评。

(记者 汪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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