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男子常某(化姓)因私设电网捕野猪被判刑。8月4日,他再次捕野猪被抓现行。

8月3日晚8时许,保康县公安局过渡湾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过渡湾镇某偏远村庄架设电网捕野猪。

根据线索,民警连夜将捕野猪的犯罪嫌疑人常某、鱿某(化姓)抓获。民警从常某家中起获野猪腿3只、野猪头1个,共重89斤;从鱿某家中起获野猪腿1只,重21斤,同时查获电压转换器、铁丝电网、电瓶等电网捕猎工具一套。

常某交代,电网捕猎工具是他购买并组装的。因鱿某的玉米地里常有野猪出现,对方便请他架设电网捕野猪,“7月25日我们捕获一头野猪,之后就把肉分了。”

七年前,常某因私设电网捕野猪被判缓刑两年。这次,常某、鱿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保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电网连接220伏交流电后,再通过升压电机升压,即可产生万伏高压电,能瞬间击毙人、畜。”办案民警介绍,高压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危害野生动物的非法捕猎工具,捕猎过程极易引发山林火灾,误伤人、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保康警方提醒,有的人以为只要告知了附近居民或设立了警示牌,就可以私设电网捕猎。根据相关规定,即使设立警示牌也不能改变私设电网的违法性质,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黄金晶)

标签: 过渡湾派出所 架设电网捕野猪 电网捕猎工具 非法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