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对中小学生竞赛活动中存在的借机开展培训、收费或变相收费、清单外竞赛违法违规举办等问题,进一步作出规范要求。

教育部早已严禁中小学招生入学与任何形式的社会竞赛挂钩,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要坚持公益性,实行“零收费”。但有的竞赛活动打着“公益”旗号,工本费、集训费、教材费等收费名目繁多,让竞赛变了味。

竞赛是拓宽学生全面发展的一种人才培养途径,其初衷还是发挥综合育人的作用。但在营利驱动下,一些竞赛活动被商品化、功利化了,家长和学生都深受其害。有的竞赛利用家长“希望孩子多拿几个证书”的心理,诱导家长不断掏钱;有的竞赛炮制所谓“超级大脑”“超级身体”概念,对学生身体和心智进行过度开发,也有的竞赛甚至催生和鼓励造假,让一些虚假的“天才”走进大众的视线。这样的竞赛早已背离初衷,加剧了教育焦虑,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实际上变成一种伤害。

规范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是让其回归本位。新《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彻底斩断竞赛与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最终还原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给学生搭建展示才能的平台,而无论是日常学习还是公益性竞赛活动,都是为了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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