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佳兆业发布《锦恒财富产品兑付方案》。按锦恒财富产品到期的时间顺序,采用分期兑付的方式,陆续兑付本金及利息。

具体方案为,针对投资人到期的本金,到期当月兑付10%,此后每3个月兑付10%;针对投资人的利息,本金到期前不付息,随本金一起,本金到期的当月兑付10%,此后每3个月兑付10%。

对于延期兑付的本金,按照一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4.35%向投资人支付延期利息。延期利息从锦恒财富产品到期日开始计息,直至完成最后一笔本金兑付后停止计息。延期利息支付为兑付完毕最后一笔本金及到期利息后的第3个月支付50%,第6个月支付完毕。

每月20日集中兑付锦恒财富产品的本金、到期利息及延期利息。无论是当月1日到期,还是当月31日到期的本金、到期利息及延期利息,均于当月20日统一兑付。

佳兆业方面表示,正积极处置集团资产,回笼资金用于兑付锦恒财富本金、到期利息及延期利息。投资人对兑付方案的各方意见,佳兆业表示理解并已与部分投资人代表沟通,将视资金筹集情况并按有利于投资人的原则逐步优化兑付方案,包括安排提前兑付。

(记者 王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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