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供给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通告》提出,生产企业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基本功能软件限于以下范围:

(一)操作系统基本组件:系统设置、文件管理;

(二)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多媒体摄录;

(三)基本通信应用: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信录、浏览器;

(四)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应用商店。

《通告》指出,生产企业应完善移动智能终端权限管理机制,提升操作系统安全性,采取技术措施预防在产品流通环节发生置换操作系统或安装应用软件的行为。

工信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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