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校企合作,探索构建烟草系统“大监督”体系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毛浓曦 通讯员 祝盼

针对“专卖专营”企业,如何让内部监督更有效?近日,一份十万多字的调研报告“新鲜出炉”!这是陕西烟草系统与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合作后,就“专卖专营”体制下烟草商业企业内部监督较为薄弱的现状,携手探索构建烟草系统“大监督”体系的初步成果,这意味着国有商业企业在全面加强纪检监督、防范运行风险、促进健康发展等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针对国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系统,加强监督与管理具有重要性。多年来,由于烟草系统的监督体系多为内设机构,其独立性、权威性以及监督效果十分有限,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有报道刊载,2018至2019年,陕西某烟草专卖局党支部进行了两次改选,均未在规定时间换届选举;2019年6月,陕西某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客户经理石某某无任何审批手续,长期用公司电脑为亲属代订货。

数据显示,仅在陕西安康,2017至2020年,全市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在查处违规违法违纪问题中,问责处理164人次。如何在现有体制下,优化改善制度、机制,在“专卖专营”企业内部形成更有效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成为全社会面对的新难题。

据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教授介绍,从2021年6月开始,学院成立相关课题小组,与陕西烟草系统开展多层级、多部门合作,就构建“大监督”体系,进行了为期6个多月的调研分析,其中包括与企业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如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处处长丁力、安康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刘海轮等,以及利益相关群体,如烟农、烟站、卷烟零售户等进行访谈,对企业各个环节风险点进行细致的摸排和梳理,以及调研了解其他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对比分析陕西烟草和其它国企,具体监督制度体系、监督模式、运行效果的优势与不足。

目前,已形成十万多字的调研报告,主要包括陕西烟草商业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的优化路径和大监督体系建构的实践与应用。同时,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分析,已勾勒出陕西烟草商业企业廉洁风险点,目前正在起草的《廉政风险清单库》和《大监督责任清单》将在6月份完成,届时可编定出版可复制推广的《陕西烟草商业企业大监督工作手册》。

《调研报告》显示,要构建烟草系统“大监督”体系,需要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主力军作用,开展专责监督;充分调动审计、人事、法规、内管等监督力量,加强专职监督;政务、企务、业务管理的办公室、企管、党建、财务、后勤、专卖、营销、烟叶、群团、安全等部门厘清责任,以管理助推业务监督;最后,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卷烟零售客户、烟农和消费者等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和职工对党班组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大监督’体系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健康发展,能够在提高监督效能的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心和履职能力,更有利于将监督执纪问责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的全过程,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使企业更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姬亚平说,“同时,我们最终还要探索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同监督机制、制度宣贯机制、风险防控机制以及跟踪问效机制等,实现烟草系统内部监督体系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