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卡赚500元,两张卡就是1000元!”正当网约车司机谭某以为自己找到了“躺着赚钱”的“生财之道”,却不曾想自己已然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他说要用我的银行卡帮他刷几笔流水,然后一张银行卡给我500块好处费。”今年年初,开网约车的谭某接上了一位从广州南站出来的客人。路上,这位客人自称是专门办理银行贷款的,并问谭某是否有兴趣做“兼职”赚快钱。客人告诉谭某,需要借用谭某的银行卡帮几位客户制作一些银行流水,谭某每提供一张银行卡并成功进行转账的,可以获得500元“好处费”。

谭某见有利可图,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的银行卡。约20分钟后,客人告诉谭某,有几笔钱已经转入了谭某的银行卡,需要谭某再将钱转出去。

谭某打开手机查看银行余额,果然,有几笔来自陌生账号的钱已经转入了自己的银行卡中。按照客人的指示,谭某又将这些钱依次转入了其他地方。

“交易”完成后,谭某获得了500元“报酬”。

殊不知,所谓的“客人”,其实是诈骗分子。客人利用谭某的银行账号将骗来的钱进行转账分流,给骗来的钱财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以此躲避办案机关的追查。

直至被警方找上门时,谭某才追悔莫及,他没想到,自己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原来是充当了诈骗分子的帮凶,触犯了法律。

对此,广州番禺警方提醒市民,买卖、租借“两卡”均属违法行为。

法律小课堂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比如电信诈骗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其中最常见方式之一就是把银行卡出售、出借给诈骗分子。

诈骗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从各地购买、租借大量他人的银行卡,然后通过网购、转账等方式,将赃款迅速分流到多个银行卡里。如此一来,一笔赃款就被稀释成无数笔“正常的资金”,最后转到诈骗分子账户中。

番禺警方提醒,买卖、租借“两卡”,除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还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惩戒措施。

(记者 陈绵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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