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女作家状告知网维权,一审判决要求知网赔偿22800元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讯 长江日报记者4月26日获悉,山东女作家唐效英状告知网维权,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知网赔偿22800元。

唐效英居住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曾在《读者》《意林》《青年文摘》《思维与智慧》等多家知名报纸杂志上发表数篇作品。

中国知网总部办公楼。长江日报记者柯立摄于2021年12月

唐效英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系“中国知网”运营方),山东省沂源县法院于2021年12月立案。

对唐效英起诉知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的管辖权,知网后来提出了上诉。知网上诉的理由是:“上诉人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在北京而非沂源县,本案依法应由北京市所在法院管辖。”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知网关于案件管辖权的上诉。

2月17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知网的上诉,理由是:“唐效英系被侵权人,其住所地即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唐效英作为原审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无不当。”

记者了解到,3月31日,沂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据一审判决书显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中使用了涉案作品,侵害了原告唐效英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其赔偿唐效英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2800元。

据唐效英委托诉讼代理人透露,一审判决后,知网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开庭审理。对于该案件,唐效英表示,“暂时不接受采访”。

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最近的一场直播庭审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坦言,如果都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200元/千字的标准赔偿的话,知网在库作品大概要赔偿1200亿元。

《南京大学学报》原执行主编、编审朱剑此前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原告都能像赵德馨教授那样获胜,且按类似标准获赔,那么,一旦这个“群”的人数或涉案作品数超过了一定的阈值,就不是知网所能赔付得起的了。(记者李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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