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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客户端北京8月2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8月26日举行记者会。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将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京召开。会议将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反间谍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的议案。

关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三次审议稿,杨合庆说,2021年10月常委会第31次会议和2022年6月常委会第35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在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定,增加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的规定。

二是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包括:增加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包括:增加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规定公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奖励制度等。

如何将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杨合庆说,一是,草案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二是,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这“五进”活动。三是,规定行业企业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提示、提醒和警示义务。四是,规定了新闻单位和媒体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义务。五是,规定鼓励群众举报的奖励制度。六是,要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建立电信网络诈骗的预警劝阻系统,发现有出现电信网络诈骗的苗头和嫌疑的,及时对人民群众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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