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日前在《中国外汇》上表示,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他指出,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专家对此认为,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居民资产配置的多元化需求上升,仅仅靠 QDII已经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研究放宽个人资本项下限制,不仅满足了居民资产配置多元化需求,还有利于促进跨境资本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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