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连通后官湖与三角湖的打鼓渡河内,有人垂钓钓到了刀鱼,这类刀鱼属于野生保护资源吗?近日,一位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对此,蔡甸区农业农村局调查后回复,打鼓渡河内垂钓到的刀鱼为湖刀,经济价值不高,不属于野生保护资源。

市民赵先生称,他是一名垂钓爱好者,经常和朋友一道到蔡甸区打鼓渡河钓鱼。打鼓渡河连通了后官湖与三角湖,来此垂钓的市民较多。近期,赵先生发现,有人在河中钓到了刀鱼,有围观者称这种鱼很稀有,是长江刀鱼,属于保护物种;也有人说这不是长江刀鱼,莫衷一是;赵先生特意留言咨询,打鼓渡河里钓起的刀鱼属于野生保护资源吗?

据了解,刀鱼分为湖刀、长江刀鱼、海刀。事实上,无论是江刀还是海刀与湖刀,都是同一品种。刀鱼平时生活在海里,每年2—3月份由海入江,并溯江而上生殖洄游,等到小鱼稍长,又顺着长江出海,周而复始。刀鱼沿长江逆流而上时被捕获,是为“江刀”;在海里并不洄游或尚未洄游的,称为“海刀”;而定居在长江流域湖泊中,不再往海里去的刀鱼,称为“湖刀”。

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蔡甸区农业农村局立即联系赵先生了解情况。经过调查核实,蔡甸区农业农村局回复表示,刀鱼分为湖刀、长江刀鱼、海刀。湖刀和海刀资源丰富,长江刀鱼由于资源稀少,属于野生保护资源。根据现有打鼓渡河的水源情况,河内水源主要来自后官湖与三角湖,河内垂钓到的刀鱼为湖刀,不属于野生保护资源。

(记者 李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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