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放50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第一轮摇号结果已于3月17日20∶00公布。据了解,南京发放的消费券总额3.18亿元,包括七大类,面值根据不同类型按每份100元或50元设定。其中,困难群众、工会会员、乡村旅游等三类消费券,按系统内有关要求发放,餐饮、体育、图书、信息等四类电子消费券共计5000万元,采用多批次网上摇号方式公开发放,且不限户籍。

为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冲击,近期已有济南、宁波等地推出了不同形式的消费券。此外,还有河北、辽宁等地政府发文表示鼓励发放消费补贴。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130亿元,同比下降20.5%,其中,餐饮消费收入下降最为明显,1-2月份餐饮收入4194亿元,同比下降43.1%。疫情已对消费行业产生较大负面冲击。

目前,消费对于国民经济已具有压舱石的作用。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7.8%。因此,在疫情结束后的经济恢复周期中,引导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将十分重要。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聚焦改善消费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消费领域治理水平,提出19条政策举措。

多地政府也发放消费券,希望刺激消费尽早复苏。所谓消费券,指的是政府发放的代金券,政府向居民发放消费券,期待藉此增加居民的购买力与购买欲望,振兴消费活动,甚至进一步带动生产与投资的增长。由于消费券是专用券,必须限时消费,有些还限功能(例如旅游消费券只能用于旅游),因此它在短期内拉动消费的作用比现金更为直接。

事实上,消费券政策在上一轮全球金融危机中被各国广泛运用。2009年,我国杭州市分两阶段、三批次发放了总额共计达到9.1亿元的消费券。当年,杭州城市经济迅速反弹,且远超全国速度。有研究表明,消费券对消费的额外拉动作用在10%-40%之间,即相比于没有发放消费券的情形,发放100元消费券后,能够多带来10-40元的消费。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消费券政策并非灵丹妙药。首先,由于消费券是财政买单,而财政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支付。其次,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可能会挤出原本就存在的必须消费,省出的金额则相应地转成储蓄,使得刺激消费的作用大打折扣。再次,地方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大多会指定使用的行业和商家,进行定向、定点消费。本意是为了引导消费方向,方便消费券的管理和使用,但在无形中可能会滋生寻租的温床。

因此,消费券虽然能直接刺激需求、迅速拉动即期消费,符合藏富于民的理念,能起到提振民心的作用。但消费券对消费的刺激作用仅是一次性的,是对国民未来消费需求的提前预支。所以,要真正拉动内需,还需真正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增加居民收入,减轻国民负担,加强国民消费信心。这意味着促销费、扩内需将是一场“持久战”,仅靠消费券政策显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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