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后上大学的费用,已离异父母是否还应承担?近日,大学生小杨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此事。

20岁的小杨就读于武汉某大学。10年前,小杨父母协议离婚,小杨随母亲生活,其父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20年小杨上大学后,每年需要支付学费、生活费等两万余元。但是自从小杨上大学后,父亲就停止支付抚养费,所有费用由其母亲一人负责。高额的费用,让其母亲无力承担。

无奈,小杨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能否起诉其父亲继续给付抚养费?

湖北凡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华春说,抚养费主要是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所设立,对于已经成年的健康子女,父母并无法定的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虽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但是,从法律角度讲,小杨已经成年并具有完全独立生活的能力,支付其抚养费并非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起诉其父亲给付抚养费,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

丁华春建议,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在离婚协议或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抚养子女各阶段的费用分担,可以约定支付子女读大学甚至读研的费用。如果一方不按协议履行,另一方可持有效协议诉至法院。除此之外,还可以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另行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自己负担相关费用的时间、数额等事项。承诺的相对方不只是夫妻另一方,还可以加上子女,这样另一方及子女都将取得相应的诉权,在承诺方经济状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又拒不履行承诺的情况下,可起诉其继续履行承诺,支付相关费用。

(记者 赵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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