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美瞳、隐形眼镜以及护理液等与眼球直接接触,在医疗器械中属于眼科器械类眼科矫治和防护器具一级产品大类,在2012年已被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者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能销售此类产品。

9月5日,记者走访位于天河区岗顶附近的商场、眼镜店、美容店、饰品店后发现,线下店铺销售美瞳、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大多数为持证经营。依据日抛、月抛、半年抛等不同类型,美瞳的价格在40元至100元一片不等,且颜色各异。“我们店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最近过期了,所以不卖隐形眼镜和美瞳产品了。”天河区石牌东路一家眼镜店店主表示。

尽管大多数店铺持证销售美瞳,但仍有一些无资质小店在进行违规销售。某“美甲美睫”店铺的店员从货柜中拿出几只用玻璃瓶装的美瞳产品说:“就剩最后一些了,你要的话便宜卖给你。”只见这些美瞳产品外包装上积满了灰。

在电商平台,记者搜索“美瞳”词条发现,当前只有通过认证的美瞳品牌企业旗舰店或者药房旗舰店能够销售美瞳产品,但也有一些代购店铺违规销售美瞳、隐形眼镜产品。在某社交平台上,与美瞳相关的广告层出不穷,很多词条披着“科普”的外衣,实则进行产品销售。当记者询问有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客服基本不予回复。

(记者 涂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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