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两个孩子的母亲来到枣阳市检察院,给未检办的干警送来了一面锦旗,专程感谢该院建立的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帮助她追回了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2016年8月,陶某与丈夫协议离婚,协议约定由丈夫李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大学毕业。

6年过去,其前夫李某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也从未探望过两个年幼的孩子,陶某一人既要上班又要抚养孩子,压力非常大,生活非常困难。陶某多次找李某索要抚养费无果,遂打算到法院起诉李某。

因不了解诉讼程序,陶某到枣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后,来到枣阳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未检办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向枣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为陶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同时协助陶某整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并主动联系李某,督促其及时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

考虑到陶某家庭生活困难,未检办检察官与控告申诉检察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同步为陶某申请了一万元的救助金。在支持起诉后,不到二十天的时间,李某主动支付了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并开始按月支付抚养费。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后,及时走访了枣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调查了解到这种案件并不是个例,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抚养费及抚养权变更的案件咨询较多,且都涉及到未成年人利益保护问题,普遍存在当事人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者无法独立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现象。

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枣阳市检察院与枣阳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在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受侵害的线索移送、联络沟通、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以充分发挥枣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平台作用,凝聚维护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权益的合力。

自建立协作机制以来,枣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向枣阳市检察院移送了4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侵害的案件线索,枣阳市检察院未检办经过审查后,开展支持起诉2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2件,同时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对相关监护人开展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促进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记者 张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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