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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于9月7日全面启动。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专班设在省应急管理厅,全部工作定于10月15日完成。

根据安排,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由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和省级抽查三部分组成,分为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督查、汇总上报四个阶段。9月7—15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自查,形成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限期整改隐患,并按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线上履职及信息录入工作;9月16—25日,市级应急管理局联合同级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异地检查,市级应急管理局应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线上履职与隐患问题线上录入100%;9月26—30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组成4个督导组,对重点设区的市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数不低于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数量的5%,抽查重大危险源数不低于全省重大危险源数量的10%;10月1—15日,省应急管理厅汇总2022年全省重大危险源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情况报送应急管理部。

通知要求,各主体单位要严格督导检查标准,提高隐患整改质量,完善督导检查内容,企业自查覆盖率、线上隐患录入率和整改率全部应达到100%,隐患整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重大隐患问题应按照重大隐患整改要求,进行溯源分析,形成重大隐患整改专题报告。对于达到行政处罚条件的隐患,相关部门应及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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