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51号)等评价,2022年1—3月,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监测的193个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点位)占94.9%,劣V类占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三沙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文昌市、东方市、儋州市。2022年1—3月全省19个市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如右: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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