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根据《襄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我市于8月23日18时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并发出紧急通知,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全力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旱灾对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今年7月起,我市出现大范围、阶段性高温天气,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8月份气象干旱持续发展,造成全市大部地区发生干旱灾害。截至8月23日12时,此次干旱灾害过程已造成我市9个县(市、区)77.08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4.43万人(累计10.5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4.49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2.78千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19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领导。要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抗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救灾应急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及影响,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汇总报送灾情信息,全面客观反映救助需求和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要始终把确保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抗旱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救助政策,制定救助方案,建立救助台账,加大救灾资金投入,严格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发放旱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强调,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本地区抗旱救灾工作的综合指导,动员、组织各类力量加大投入,确保抗旱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部门优势,通力配合,高效协作,形成抗旱救灾工作强大合力,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落实落细各项抗旱保供水措施,全力保民生和粮食安全,确保群众生活用水。

(记者 殷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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