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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我省从2022年起启动城市(含县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到2025年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机制。

《方案》明确,此次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范围包括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具体包括市政管道和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厂站和设施、用户设施等。 

《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各市县“十四五”重大工程,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庭院管、立管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可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各市县要在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过程中,加大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切实提升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我省将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筹措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我省还将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要求市县政府对各市县政府对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应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做好统筹,不收取惩罚性费用。 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后,交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运营维护的业主共有燃气管道和设施,移交之后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燃气经营企业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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