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要求,到2025年,建设理念更加先进、保障更加全面、制度更加完备、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中小学阅读空间建设与管理体系,推动全省中小学阅读空间与阅读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中小学阅读空间以图书馆为主,泛在阅读空间、智慧阅读空间、合作型阅读空间等为辅,在选址上具有不同要求。其中,图书馆选址,一般在校园内安静、光照良好、到访便捷的区域,宜在二层及以下楼层。新建的图书馆馆舍宜相对独立,便于开放利用和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宜在生活区设立分馆或自助图书馆。

普通学校图书馆馆舍建设应当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设立独立的图书馆舍。一般分为藏书、阅览、教学、读者活动、采编办公等区域,选设报刊阅览室、数媒阅览室等。12班及以下小规模学校可只设阅览区与藏书区。有条件的学校可选设报告厅、会议室、外文阅览区、文印区、自修室、创客空间、小组研讨室、名师工作室、亲子阅读区、微课录播室、休闲区等。

根据《指南》,小学6班及以下学校图书馆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6班以上每增3班增加30平方米。初中6班及以下学校图书馆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6班以上每增加3班增加50平方米。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使用面积,可结合相应学段规模参照执行。全寄宿制学校图书馆的使用面积,指标可上浮10%。

每年生均新增纸质图书应不少于一本

《指南》要求,馆藏纸质资源建设上,要按照学校类别足量配备图书,数量应达到《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定的生均册数要求。合理配置纸质书刊,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

应符合中小学校基本藏书分类比例,参照人文社科类、文学类、自然科学类和教学参考书四类比例标准,探索建立学生、教师读书反馈及推荐制度,遴选教师和学生心目中的好书。

在馆藏文献采选机制上,《指南》要求建立和完善馆藏资源采购、配备办法,明确馆藏采购主体,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原则,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同时,定期开展清理审查、增新剔旧。原则上每学年至少采购一次,定期公告资源更新目录。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宜中小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图书馆,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

《指南》明确,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确保每天课余时间、周末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住宿制学校鼓励适当延长课余开放时间;特别要为农村学校学生、特殊群体学生等提供便利读书条件。

此外,《指南》还指出,中小学校应创新各类资源使用方式,培育具有时代感和学校特色的阅读活动品牌。广泛开展定期的阅读活动,如围绕世界读书日、校园阅读节以及重大节庆等组织全校性的大型读书活动,建议每年不少于4次;可根据学校教育目标和特色选择性开展“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图书评选、作家/名家进校园、读书创作展览、班级读书会、课本剧比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吸引师生广泛参与阅读,增加阅读量,提升学生阅读兴趣与阅读素养,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一小时,丰富学生课后生活,形成学校阅读氛围与文化。

(记者 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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