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襄阳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举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6家商业银行的襄阳分行作为第一批监管银行入选,率先获得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资格。

商品房预售资金(俗称购房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首付款、预付款及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等款项。

过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开设,往往由开发企业自行选择。现在,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必须选择与市住建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6家商业银行作为第一批与市住建局签订协议的合作银行,开发企业可从以上6家商业银行中选择并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后期,市住建局将分批次与监管严、服务优、重合同履行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协议的签订,以此作为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依据。

(记者 沈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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