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提升。8月28日,襄城公安分局卧龙派出所就收到了一只被群众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8月28日20时许,一名群众抱着一个纸箱,来到卧龙派出所值班室求助:“晚上散步时,发现路边有一只幼年猫头鹰,无法飞行,怕是受伤了,所以我就把小家伙送到派出所来救助了。”

经民警检查,猫头鹰的躯干、爪子、翅膀均无明显外伤。民警判断,小家伙目前还在幼年时期,羽毛未长全,可能是在飞行中不慎“落难”,才被群众发现。

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安置在纸箱内,同时联系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置。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在路边发现野生动物,或者有野生动物闯入家中时,首先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同时及时向公安、林业部门报告,以对野生动物进行妥善处理。

(记者 黄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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