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高新警方了解到,仅仅一个月,一名10岁男孩就用母亲的手机给多位主播打赏共计4万余元。幸亏民警帮忙核查规劝,最终主播们通过客服归还了全额打赏。

7月27日,张女士向车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10岁的儿子被骗了4万多元。

她说,儿子近期常玩她的手机,就在报警当天,她发现银行卡内少了4万多元,儿子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她怀疑孩子被人通过网络诈骗了。

民警吴阳查看张女士手机发现,一个月来,其账户向网络平台汇款几十次,每次金额都在一千元到几千元不等,且每次汇款时都通过了手机验证码验证。

种种迹象表明,这应该不是网络诈骗,而是直播打赏。

张女士的儿子小刘坚称,自己确实看了一些游戏和动漫类直播,但没有进行打赏。

考虑到也许是孩子担心受到责骂,民警多番宽慰,最终,小刘说出了给多位主播打赏共计4万多元的事实。

小刘介绍,看直播的时候,经常见到有人送小礼物,便产生了好奇,尝试打赏礼物。

一一核实小刘打赏的几位主播后,民警立即用张女士的网络账号找到对方,表明身份后,说明警情,向主播讲解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按照新规,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确认。所以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进行打赏,其父母有权追回打赏财物。

多番劝说后,8月初,收到打赏的几位主播先后通过客服将4万余元退还给张女士。

(记者 陈莉莉)

标签: 未成年人 直播打赏 车城派出所 网络账号